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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

僑生海外聯招 明年增加個人申請制

(僑光社/台北 訊)教育部僑教會主委林淑貞表示,僑生招生海外聯招部分,除聯合分發外,將自101學年度起,增加個人申請制,以落實僑生招生多元管道之推動。而大學校院,經教部核准後,也可自行招收僑生及成立僑生專班。
林淑貞督學兼主委,是於10月4日應邀參加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第14屆第2次海外理事會,以「僑生政策發展與前瞻」發表專題演講時,做了如上表示。
她同時表示,教育部也正研議適度放寬緬甸地區錄取名額。
有關目前在國內就讀的僑生人數,林主委指出,自40學年度起至99學年度止,僑生回國升學人數已達18萬7千人次以上,而至98學年度止,畢業的碩、博士、大學、專科及僑先部僑生,也已累計達10萬7千餘人次,遍布五大洲70個國家地區。
她說,僑生就學期間,教育部除提供「優秀僑生獎學金」、「菁英僑生獎學金」及「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」,提高吸引優秀僑生回國升學之誘因外,也設置「清寒僑生助學金」,協助僑生安心向學。同時自98年起更積極推動「鼓勵出國留學」、「補助出國研習」、「推展國際參與」及「擴招僑外青年學生」等策略。
林主委強調,目前政府已放寬僑生﹕(1)非以就學事由,已在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,得就讀碩士在職專班,賦予僑生升學較大彈性。(2)僑生畢業後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在我國實習者,其僑生身分最長得延長至畢業後1年。
她指出,馬總統曾多次提到我國最成功的教育政策之一為僑生政策,所以她籲請各界通力合作,支持政府持續推動僑生政策,以為僑界培育優秀人才,與台灣共創美好之未來。